问题描述:最近检验检疫机构划归海关管理,据说有些企业可以在向海关申报进口时不提交纸质的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请问一下具体是什么们的条件?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0号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海关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可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单证电子化信息,无需在申报时提交纸质单证:(一)国内外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单证,实现联网核查或可互联网查询的,只需录入单证编号。尚未实现联网核查且不能互联网查询的,需上传单证扫描件。(二)海关出具的资质证明及其他单证,只需录入相关资质证明或单证编号。(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向海关提交的其他证明、声明类材料,只需依法申明持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