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本人加因为超量携带应税物品未申报被海关处罚,不服提出了复议,过程中还请律师申请复议听证。现在海关通知我必须参加听证,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律师出席不就代表了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师为代理人,依法参加听证。行政复议申请人本人没有法定义务必须出席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