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成立于2015年,是由国家部委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请问在进口方面国家有无针对我们这类平台的优惠政策,要符合什么条件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所述平台如果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范围,且平台类别为技术类,又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具体条件请参阅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号)附件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