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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进出口限制性管理的商品范围?
    发布时间:2019-05-10 00:10:06  浏览:3535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们在海关法、海关处罚条例中都看到违反国家限制性管理的内容,请问什么是限制性管理,如何理解限制性管理的范围?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海关法律、法规中的限制性管理是指国家对某些进出口货物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二、对于限制性管理的进出口货物,国家有明确的管理目录,在目录内的才实施限制性管理;三、对于限制性管理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凭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没有许可证件的,海关不予放行。


    延伸阅读

    “第十条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一)、(四)、(五)、(六)、(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货物,限制进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进口的,依照其规定。

    限制进口的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限制进口的货物目录,应当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不迟于实施之日公布。”


    “第十一条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进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依照本章第四节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进口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进口许可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是否许可。
    进口经营者凭进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发放的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前款所称进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进口性质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五条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一)、(二)、(三)、(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货物,限制出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出口的,依照其规定。

    限制出口的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限制出口的货物目录,应当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不迟于实施之日公布。”


    “第四十三条 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限制出口货物,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是否许可。
    出口经营者凭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发放的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前款所称出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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