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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国外旅游购买图书回国时能带回多少?
    发布时间:2019-09-16 08:24:30  浏览:10468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们全家去国外旅游,想多购买些外文图书回来,请问海关能允许带多少本?是否可以免税?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按照海关规定,个人携带或邮递进境自用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的,海关免税放行;超出此数量,每人每次不超过50册(份)、仍属于自用合理数量的,海关征税放行。超出50册(份)的,须按规定办理印刷品审批进口及报关进口手续。




    延伸阅读:

    第七条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第八条  超出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属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

    (二)个人携带、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

    (三)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四)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五)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可以依法申请退运其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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