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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海产品案中嫌疑人没有在第一时间承认相关的事实还有机会认定为自首吗?
    发布时间:2019-09-29 08:10:00  浏览:1563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走私犯罪的相关规定,我朋友因涉嫌走私海产品被刑事立案,当时他是接到办案机关的电话主动去配合调查的,但据了解,他可能没有在第一时间向办案机关陈述相关的事实,请问他这种情况还有机会认定为自首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的是自首。另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只要满足这个条件,就有机会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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