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十一假期朋友选择出国旅游,国外的奢侈品比较便宜,想携带少量的奢侈品如化妆品、首饰等回国,不知道可不可以?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关于从国外携带物品进境,首先,需判断该物品是否属于禁限物品的范围,具体可参阅海关总署令第43号;其次,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