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在国外旅游期间想买几个LV手袋、GUCCI包包,请问能带回来吗,海关查到是否会没收?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个人携带行李物品进境,海关按自用、合理数量进行验放,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海关将按侵权货物处理。
延伸阅读:
“第三十一条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
“第三十一条 海关发现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涉嫌侵犯《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知识产权并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予以扣留,但旅客或者收寄件人向海关声明放弃并经海关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并重新发布)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