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公司的商标被仿冒后出口,向海关举报后,海关虽然扣了货,但是没有进行调查,告诉我们这种没有在总署备案的商标,海关不会进行调查。请问这属于不作为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对于没有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权利人提出保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扣留涉嫌侵权货物。但是,自扣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法院协助扣押通知的,海关应当放行货物。换句话说,海关依申请保护与依职权保护的一大区别就在这里:依申请保护程序,海关不对权利状况进行主动调查,而是根据法院是否有协助扣押通知来决定是否继续扣留侵权嫌疑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