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前几年我司以重大技术装备的名义向海关申请了减免,进口了几台信息技术设备,请问近期申请的话,有什么新规定,具体减免税的范围有无什么变化?
中国海关律师: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9〕38号),《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9年修订)》(见通知附件1)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见通知附件2)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本通知附件1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附件2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规定请参阅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