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公司向海关举报侵权人仿冒我司商标出口货物,海关查扣后,我司支出了一笔仓储费和运输、装卸费用。请问这笔费用是否应当向侵权人要求支付?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侵权嫌疑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支付的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计入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延伸阅读:
“第二十五条 海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支付有关费用的,海关可以从其向海关提供的担保金中予以扣除,或者要求担保人履行有关担保责任。
侵权嫌疑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支付的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计入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