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委托国外同事专程飞一趟广州,带一批国内急需的口罩,总共五十箱,5万个,价值约75万人民币。咨询海关说不能按行李物品入境,必须以进口申报。因为是公司自己发给员工,不能算捐赠,要征税进口,但可以用“客带货”方式申报,无须找运输公司或快件公司。还是不太清楚,这个“客带货”是什么意思?
中国海关律师:根据现行规定,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旅客携带物品视为货物,应当按照货物进口办理通关手续。与一般意义上的货物进口通过空运、海运、陆运的运输方式相比,旅客携带货物进口,运输方式是“个人携带”,简称“客带货”。按照海关总署近期关于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通知精神,“客带货”方式进口同样可以特事特办,先登记放行,事后按规定补办正式申报手续。
延伸阅读:
“二、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做到即到即提,实现疫情防控物资通关‘零延时’
各直属海关对专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包括通过各类运输方式进口、旅客携带和通过邮寄快递方式进境的疫情防控物资,综合运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作业模 式,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满足不同需要,切实做到物畅其流。特殊情况可先登记放行,再补办相关手续,属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 的,补办减免税手续。”
”五、优化携带寄递监管,服务合理需求
各直属海关对进境旅客携带个人物品中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可以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适度从宽掌握;优化邮件快件监 管流程,对声明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可以采取个案处理方式, 优先办理报关手续;对于通过旅客携带进境疫情防控物资的(‘客 带货’),要给予通关便利,一对一指导办理报关手续。
——《海关总署关于全力保障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通知》(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