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同学上个月从国外回来的时候带了一点穿山甲鳞片被海关查到了,他买这个是想给家里人治病,但是已经是第二次了,海关说她涉嫌走私已经刑事立案了,想请问一下像他这种情况可以做到不起诉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无起刑点,无论多少均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十万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