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相关事宜,目前因为疫情的原因,去年我司申报暂时进境的货物可能无法按时出境了,请问对于这种特殊情况我司有什么办法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0号,为支持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已办理过3次延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复运进出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主管地海关可凭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ATA单证册持证人的延期办理材料,办理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手续。因此,贵司可以凭相关的材料向海关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