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仿冒我司商标的一批货物出口被海关查扣后,我司确认该批货物侵权,海关经调查后也作出了没收和处罚决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货物迟迟不能进入处置程序,产生了大约一年半的仓储费。这部分费用可以减免吗?
中国海关律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海关自没收侵权货物的决定送达收发货人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完成货物处置,且非因收发货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货物处置方面的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不需支付3个月后的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