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公司进口时,是否存在特许权使用费,报关部门同事并没有足够的信息判断,就先填了否。现在如果发现需要申报的,海关是否会处罚?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8号,因纳税义务人未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填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栏目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反规定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至于是否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以通过适用主动披露程序等,争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