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公司进口的商用安防产品,对应产品外方会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我司另行支付服务费用,但是在产品的进口合同是不包括服务费用的。请问这种情况,海关发现会不会认为是有意瞒报逃税走私?
中国海关律师:构成走私必须具备逃避海关监管的主观故意并造成影响国家进出口禁止限制性管理或税款征收的后果。“服务费”是否作为应税费用计入完税价格,需要结果具体条件判断。如果可以证明该费用的支付与进口货物无关,或者不构成相应货物销售的条件,则不构成应税费用,无须计入完税价格。如果是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境内技术服务费用并且在合同中单独列明,也无须计入完税价格。满足这些情况的,都不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