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因为涉嫌走私燕窝被海关缉私警察带走,后来办了取保回来。印象中头几天做的笔录没有签讯问时间。请问这种情况到后面的时候,是否可以认为讯问不合法拒绝承认笔录内容?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讯问笔录存在的瑕疵,属于可以补正或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
延伸阅读:
“第八十二条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
(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
(三)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