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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黄金首饰没有超过10克的是否也要申报?
    发布时间:2020-08-20 09:17:13  浏览:3076次

    问题描述:出国探亲旅游,随身有黄金饰品,总共不超过10克,这种数量小的是否可以不申报?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规定,金银等贵金属,无论数量多少,旅客携带出境时,均应当向海关申报。需要注意的是,申报不等于不能带出境或者征税。对于有特殊管理的限制性物品,主动向海关申报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延伸阅读:

    “四、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一)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二)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三)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四)货物、货样、广告品;

    (五)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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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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