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外的展品,计划参加完国内的交易会后,如果有客户需要的就直接销售了。这种情况,进口时按一般贸易还是暂时入境申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可以作为暂时入境货物申报,由海关监管。因故不复运出境的,按一般贸易进口办理申报手续。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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