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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被海关罚款的申报不实行为是否可能再升级为走私罪?
    发布时间:2020-09-02 10:00:00  浏览:1444次


    问题描述:因为价格申报不实被海关行政处罚。如果之后发现这个行为不仅仅是申报不实,比如还有违法故意要按走私处理。这时候,这个之前已经处理过的被行政处罚过的行为,还会重新按走私处理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刑法》《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后,如果有证据证明定性有误,应当依法定性处理。曾经被处罚后,不等于不能再被刑事追究。但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如果人民法院判处罚金,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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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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