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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料件、制成品的法律属性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9-02 10:01:00  浏览:1682次


    问题描述:你好,我在办理一起擅自销售走私的案件中,发现案卷材料对于加工贸易料件、制成品的表述不一致,有的说是海关监管货物,有的表述为保税货物,请问对于加工贸易料件、制成品的法律性质,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中国海关律师:您的问题现简要答复如下:加工贸易料件、制成品都属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保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根据法律规定,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处置,包括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延伸阅读: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海关法第一百条

    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

    ——《海关法》第三十二条

    “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处置,包括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海关法第三十六条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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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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