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低报价格走私的相关法律问题,我有一朋友前段时间被牵涉到一宗低报报价格走私案当中,但他只是从中揽货再转包一下,不是货主也没有参与通关,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从犯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刑法》,认定是否构成从犯,要结合其地位和作用综合分析判断。你所述情况,对于单纯揽货者,只要没有参与制造虚假报送单据,拆柜拼柜藏匿,伪造低报通关,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可以认定为从犯。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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