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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外测温仪还需要办理出口商检吗?
    发布时间:2020-12-04 10:25:28  浏览:1382次

    问题描述:你好,我司预备出口几批红外测温仪到泰国,听说已不用商检了,请问是吗,有具体规定吗?

    兰迪海关部: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4号,红外线人体测温仪(商品编号:9025199010)已取消出口商品检验,从2020年12月3日起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公告共取消了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的出口商品检验,其中商品编号3005901000和3005909000项下属于危险货物的、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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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联系电话:18875129023

      电子邮箱:yun.fei@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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