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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用来做走私道具的公司会被起诉吗?
    发布时间:2020-12-28 10:26:33  浏览:1245次


    问题描述:你好,一家香港公司在综合保税区注册成立了港资公司,为国内的企业加工制成品入区、出区申报提供合同一方,现在国内的企业涉案走私,海关也立案调查港资公司,请问这家港资公司会被走诉吗?

    兰迪海关部:您所述情况需具体分析,港资公司在明知国内涉走私企业是走私的情况下,提供合同一方的协助,并有共谋、积极参与,则会作为走私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港资公司不知情,则无需承担此责任。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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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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