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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走私案中法定代表人构成自首的情况下单位必然成立自首吗?
    发布时间:2021-03-09 11:17:45  浏览:1197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的亲戚是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他也是该单位的员工,最近他这位亲戚及其所在公司都因涉嫌走私被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想问一下如果他的这位亲戚构成自首的话,他所在的单位是不是也能成立自首?谢谢。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在办理单位走私犯罪案件中,对单位集体决定自首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首的,应当认定单位自首。但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是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是要根据其在案件中的参与程度、所起的地位作用等情况进行判断。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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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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