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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法规目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日期:2023-02-01 18:06:34
阅读:726次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
国务院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廊坊市、沧州市、运城市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日期:2022-11-24 15:51:13
阅读:637次
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22年第7号 )
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
日期:2022-02-21 20:10:00
阅读:1662次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
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金华市、舟山市、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镇市、上饶市、淄博市、日照市、襄阳市、韶关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南充市、眉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宝鸡市、喀什地区、阿拉山口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日期:2022-02-08 21:03:42
阅读:1439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0号(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要求,便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海关总署决定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日期:2021-09-15 17:20:27
阅读:1773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号(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号(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经研究,决定复制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日期:2021-06-29 14:46:00
阅读:1647次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1〕51号)
关于在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日期:2021-05-15 21:48:00
阅读:1870次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日期:2021-03-22 16:42:00
阅读:2593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2号 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
日期:2020-08-16 10:02:53
阅读:2500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 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
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日期:2020-06-13 16:15:00
阅读:41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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