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海关总署 | 公告2023年第39号 | 2023年10月20日发布 | 2023年12月01日实施 | 货物贸易限制法规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商务部、国家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0号(《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中所列的物项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对部分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 自2024年12月01日起失效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2020年6月20日发布 | 2020年06月20日实施 |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加入2013年4月2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武器贸易条约》。
-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现发布经修订的《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本清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商 务 部国家原子能机构2017年12月11日附件: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docx
- 法律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主席令第73号 | 2017年09月01日发布 | 2018年01月01日实施 |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为了保障核安全,预防与应对核事故,安全利用核能,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 现行有效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以下简称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自2016年1月16日起,安理会第1696、1737、1747、1803、1835、1929、2224号决议有关禁止向伊朗出口核两用品的制裁措施终止,但在伊朗核问题《联合全面行动计划》生效10年内,涉伊朗核两用品和相关技术出口需由安理会逐案审批。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对伊朗出口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现发布经修订的《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本清单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商 务 部国家原子能机构2015年5月13日附件: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