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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2号 继续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反倾销调查结果,决定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3年4月10日起,期限为5年。在征税时间届满之际,应国内相关企业的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
日期:2008-04-11 10:20:00
阅读:1929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恢复进口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的公告》2008年第10号
关于恢复进口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的公告 2007年8月3日,因为中国检验检疫机构从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输华水产品中多次检出安全卫生问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07年第114号公告,暂停进口印尼水产品。近期,应印尼政府申请,质检总局派专家对印尼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实地考察和风险评估,确认印尼有关体系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要求。 兹决定自即日起,恢复产自印尼水产品向中国出口。二〇〇八年二月四日
日期:2008-04-08 10:26:00
阅读:2089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3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11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07年第81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11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即甲基乙基(甲)酮,又名丁酮或2-丁酮,税则号列:29141200),海关除按现行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外,还应区...
日期:2007-11-27 15:16:00
阅读:1706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7号 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8月3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07年第68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8月3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化学名称:二酚基丙烷或2,2-二(4-羟基苯基)丙烷或4,4-异亚丙基联苯酚等,税则号列:290723...
日期:2007-08-30 10:52:00
阅读:1802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114号关于暂停进口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114号 关于暂停进口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的公告 近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先后多次从印度尼西亚输华水产品中检出重金属汞、镉和禁用药物呋喃西林残留超标以及重要的食源性致病菌,为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暂停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进口。 二、20...
日期:2007-08-06 06:59:00
阅读:1966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2006年12月9日在菲律宾宿务签署)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文本(中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文本(英文) 双方承诺表(中文): 中国承诺表 文莱承诺表 柬埔寨承诺表 印度尼西亚承诺表 老挝承诺表 马来西亚承诺表 缅甸联邦承诺表 菲律宾承诺表 新加坡承诺表 泰国承诺表 越南承诺表 双方承诺表(英文): China ...
日期:2007-01-16 09:52:00
阅读:1890次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28号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喀麦隆、缅甸、以色列、阿富汗输入禽类及其产品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28号) 2006年3月12日,喀麦隆畜牧、渔业和动物产业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2月21日,喀麦隆境内三家商业禽养殖场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2006年3月12日,缅甸畜牧和渔业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3月9日,缅甸境内一家商业禽养殖场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2006年3月17日,以色列农业和乡村发展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3月16日,以...
日期:2006-06-28 06:00:00
阅读:1772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马来西亚木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6]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马来西亚木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2006年1月6日 国质检动函[2006]4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经协商,总局和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产业部已就马来西亚木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达成一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马来西亚木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
日期:2006-06-28 06:00:00
阅读:2094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4号 对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等6个国家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4号) 根据我国与东盟国家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自2005年7月20日起对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等6个国家(以下简称六国)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六国实施的协定税率共计3408种商品(含37种从量税及复合税商品),涵盖了现行对六国已经实施的“早期收获”商品的协定税率。其...
日期:2005-06-27 06:00:00
阅读:2500次
财政部关于2005-2010年中国-东盟博览会留购展品免征进口关税的通知财关税[2006]35号
财政部关于2005-2010年中国-东盟博览会留购展品免征进口关税的通知(2006年5月16日 财关税[2006]35号)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2005~2010年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览品(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及汽车除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照章征收。免征进口关税的展览品清单及具体免税销售限额见附件,超出免税限额又不能退运出境的,以...
日期:2005-06-27 06:00:00
阅读:19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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