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92号 | 2024年7月23日发布 | 2024年7月23日实施 | 中国-中亚
2024年7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核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86号 | 2024年7月19日发布 | 2024年7月19日实施 | 中国-中亚
2024年7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塔吉克斯坦鲜食柿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83号 | 2024年7月15日发布 | 2024年7月15日实施 | 中国-中亚
2024年7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西红花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69号 | 2024年6月20日发布 | 2024年6月20日实施 | 中国-西亚
自2024年6月20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阿联酋食用水生动物进口。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 公告2024年第31号 | 2024年3月15日发布 | 2024年3月15日实施 | 中国-西亚
2024年3月1日,格鲁吉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克维莫-卡尔特里州(Kvemo Kartli)发生一起小反刍兽疫。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 现行有效
2023年12月8日,土耳其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报告,该国艾登省(Aydin)发生小反刍兽疫,此次涉及的主要易感动物为绵羊。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阿塞拜疆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原农业部与原质检总局2006年第619号公告关于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阿塞拜疆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