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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优惠贸易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优惠贸易安排》)2003年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优惠贸易安排》(以下简称《中巴优惠安排》)已于2003年11月3日正式签署,两国政府一致同意,自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巴优惠安排》中相关条款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海关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进口货物,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日期:2003-06-25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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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0号 因商品归类错误引起的关税及其他进口环节税的退、补税问题
注:该公告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8号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因商品归类错误引起的关税及其他进口环节税的退、补税问题) (2003年第40号) 为解决因商品归类错误引起的关税及其他进口环节税的退、补税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有具体列名的商品,在《税则》的类注释、章注释、子目注释、税目结构和《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已明确归类的商...
日期:2003-06-25 06:00:00
阅读:2205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7号 对进口铂金及其制品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
海关总署公告 (2003年 第37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3年5月1日起,对进口铂金及其制品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税号范围是71101100、71101910、71101990。 二、进口铂金首饰的消费税由在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具体税号范围是71131991、71131999,海关执行时应该按归类原则包括所有铂、铱、锇、钯、铑、钌含量在2%以上的铂族贵金...
日期:2003-06-25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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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3号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有关问题)(2003年 第23号) 根据国家对加工贸易和征收出口关税的有关管理规定,现将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系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 二、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系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 具...
日期:2003-06-25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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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0号 关于执行《关税条例》的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0号 国务院2003年11月23日发布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令[2003]392号,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保证《关税条例》的顺利实施,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税款滞纳金的征收 根据《关税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海关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并持续至2004年...
日期:2003-06-25 06:00:00
阅读:2197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予以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4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自2004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详见200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现就调整情况及实行区域性或双边协议税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进口税则的部分税目,进口税则的税目总数由2003年的7445个增加到7475个。 二、降低进口税则中2414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调整后关税总水平(算术平均税率)由11%下降至10.4%;...
日期:2003-06-25 06:00:00
阅读:2168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0号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 第80号)国务院2003年11月23日发布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令〔2003〕392号,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保证《关税条例》的顺利实施,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税款滞纳金的征收 根据《关税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海关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并持续至2004年...
日期:2003-06-25 06:00:00
阅读:2369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9号 关于公布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商品的调整清单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9号 关于公布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商品的调整清单 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决定废止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补充函》(税委办便函[2003]28号),现对海关总署2003年第27号公告公布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商品中,冷轧硅钢片、不锈钢冷轧薄板、热轧普薄板、冷轧普薄板(带)的税则号列进行调整。现将停止执...
日期:2003-06-11 15:23:38
阅读:1959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17号 对白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17号 对白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白银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决定的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财政部关于对白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3〕4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银精矿含银、其他有色金属精矿含银、冶金中间产品含银及成品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通知》规定,原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银(包括镀金、镀铂的银,税则号列7106.1000、710...
日期:2003-03-25 16:08:44
阅读:2174次
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适用ITA税率的商品
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适用ITA税率的商品实行进口用途认定申报审核办法的通知(署税函〔2002〕537号)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2003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15个税目项下部分用于信息技术产品生产的商品,由2002年海关凭信息产业部出具的证明执行“信息技术产品协议”(ITA)税率,改为经海关对其用途进行核定后...
日期:2002-12-26 15: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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