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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22号 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1、2),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2.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2.doc3.16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5日
日期:2018-03-05 14:51:00
阅读:4825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号 海关总署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扩大试点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号【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6日【实施日期】2018年03月05日【法律类别】加工贸易综合法规【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为全面深化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提升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与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自律管理,海关总署决定扩大“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以下简称“新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海关及业务范围 ...
日期:2018-02-26 00:00:00
阅读:3810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号 关于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事项转为海关事务担保事项有关手续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号【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3日【实施日期】2018年02月13日【法律类别】加工贸易综合法规【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为落实国务院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以下简称“保证金台帐”)有关要求,现就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事项转为海关事务担保事项的有关办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事项转为海关事务担保事项后,企业缴纳保证金...
日期:2018-02-13 00:00:00
阅读:3842次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8年第16号 关于发布《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5日
日期:2018-01-25 00:00:00
阅读:3273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并重新发布)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8年02月01日【法律类别】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公布,并经海关总署令218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海关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
日期:2017-12-20 00:00:00
阅读:3033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2号 关于全面取消加工贸易台帐保证金制度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业务办理事宜
为落实国务院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以下简称“保证金台帐”)有关要求,现就海关总署、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33号设置的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业务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事项转为海关事务担保事项。企业不再到银行开设保证金台帐,按海关事务担保事项办理有关手续。 二、对以保证金形式提供担保的,担保事项解除后,企业凭财务收据到主管海关办理保证金及利息退还手续。利息计算利率为中国人民...
日期:2017-12-14 14:31:00
阅读:2938次
海关总署令第234号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的决定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署长 于广洲 2017年12月8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保证海关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的同时,优化加工贸易业务管理模式,为企业减负增效,现决定废止1999年9月...
日期:2017-12-08 15:57:00
阅读:3563次
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公告2017年第33号 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有关事宜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要求,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以下简称“保证金台帐”)制度。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3号(以下简称63号公告)规定实施保证金台帐“空转”管理的情形,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时无须开设保证金台帐,无须提供涉...
日期:2017-07-15 00:00:00
阅读:3108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9号 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
为全面深化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提升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与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自律管理,海关总署决定选择部分电子化手册管理模式的企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以下简称“新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海关及业务范围 (一)试点海关:天津、沈阳、南京、杭州、武汉、拱北、黄埔、重庆、成都海关。 各试点海关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托本关区辅助信息化系统,组织本关区内...
日期:2017-07-13 00:00:00
阅读:2820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9号(关于出境加工业务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规范海关对出境加工货物监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出境加工”是指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自有的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等货物委托境外企业制造或加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并支付加工费和境外料件费等相关费用的经营活动。对保税货物复出口和运往境外检测、维修货物的监管仍按现行规定办理。二、企业开展出境加工业务,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企业;(二)不涉及...
日期:2016-11-29 00:00:00
阅读:56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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