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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特惠与原产地法规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3号 关于公布2015年7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定了《2015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1)和《2015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2)。2015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5年7月1日起澳门CE...
日期:2015-06-01 14:18:54
阅读:2216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8号 关于中国瑞士自贸协定经第三方中转货物证明文件提交事宜
注:此公告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7号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符合“直接运输”单证事宜废止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相关实施工作,经与瑞士联邦海关署协商,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23号令)第十七条第(二)款中“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所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海关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仅通过航...
日期:2015-03-27 14:17:41
阅读:2257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3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3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2014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
日期:2014-06-30 15:27:00
阅读:3994次
海关总署令第222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3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2014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
日期:2014-06-30 15:08:39
阅读:2209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1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将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3号发布)有关规定,现将该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予以公布(见附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海关总署 ...
日期:2014-06-30 11:59:00
阅读:2173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9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2号发布)有关规定,现将该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予以公布(见附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
日期:2014-06-30 11:48:47
阅读:1858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7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对应表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部分产品对应的税目发生变化,我国与新加坡已就上述产品的名称及编码由2007版《协调制度》向2012年版转换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8号)第五条的规定,现将变化或调整的部分产品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对应表(见附件1),以及...
日期:2014-06-25 15:40:27
阅读:1872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8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对应表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部分产品对应的税目发生变化,我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已就上述产品的名称及编码由2007版《协调制度》(HS)向2012年版转换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9号)第八条的规定,现将变化或调整的部分产品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对应...
日期:2014-06-24 15:47:43
阅读:1903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60号 关于《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对应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部分产品对应的税目发生变化,现将变化或调整的部分产品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对应表(见附件1)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后的全表(见附件2)予以公布。请出口货物发货人按照本公告附件中列明的原产地标准向检验检疫机构申办《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特此公告。附件:1.《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项下部分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2007版至2012版转版...
日期:2014-05-23 15:27:05
阅读:2121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 关于受理签发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冰自由贸易协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和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以作出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 2.中冰自由贸易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3. 中冰自...
日期:2014-05-22 15:04:15
阅读:19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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