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全站检索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发布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说案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国家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
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0号即日起暂停从新西兰北岛进口水果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
发布时间:1996-06-18 06:00:00 来源: 浏览:2371次
分享到
微信
新浪微博
朋友网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50号)
鉴于目前地中海实蝇正在新西兰北岛发生,为严防此虫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水果蔬菜的生产安全和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公告如下:
1、从即日起暂停从新西兰北岛进口水果。
2、从新西兰南岛直接进口的水果,除按原规定办理检疫手续外,进境时必须有新西兰官方检疫机关出具的注明南岛具体产地的植物检疫证书,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3、对于经港、澳转口进口的新西兰水果,必须符合我国的进境植物检疫法规。具体内容,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咨询。
4、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要加强进口新西兰水果和旅客携带物的检疫工作。
农业部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
(第50号)
鉴于目前地中海实蝇正在新西兰北岛发生,为严防此虫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水果蔬菜的生产安全和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公告如下:
1、从即日起暂停从新西兰北岛进口水果。
2、从新西兰南岛直接进口的水果,除按原规定办理检疫手续外,进境时必须有新西兰官方检疫机关出具的注明南岛具体产地的植物检疫证书,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3、对于经港、澳转口进口的新西兰水果,必须符合我国的进境植物检疫法规。具体内容,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咨询。
4、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要加强进口新西兰水果和旅客携带物的检疫工作。
农业部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
标签:
中华
华人
人民
民共
共和
和国
国农
农业
业部
部公
公告
告第
第5
50
0号
号即
即日
日起
起暂
暂停
停从
从新
新西
西兰
兰北
北岛
岛进
进口
口水
水果
果一
一九
九九
九六
六年
年五
五月
月八
0
喜欢
赞一下
我要提问
上一篇:
关于印发进口新西兰水果具体检疫措施的通知动植检植字〔1996〕16号
下一篇:
国家粮食储备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进口粮食口岸中转费标准的通知1996年5月24日
相关推荐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4号(关于防止利比亚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03-22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3号(关于进口奥地利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4-03-22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9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2024-03-2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
2024-03-1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2号(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3-1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1号(关于防止格鲁吉亚小反刍兽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03-1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0号(关于调整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2024-03-1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03-10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发表留言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回复
热点推荐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
2019-03-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2013〕10号)
2013-05-08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2017年2月16日公安部 公通字〔2017] 6号印发)
2017-0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发布)
2004-09-19
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公告2012年第57号 关于发布《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
2012-09-1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02号 关于发布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企业名单
2009-11-12
最新推荐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4号(关于防止利比亚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03-22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3号(关于进口奥地利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4-03-22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9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2024-03-2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
2024-03-1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2号(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3-1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1号(关于防止格鲁吉亚小反刍兽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03-15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