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年第117号 关于对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部分产品(见附件)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指定认证机构不再实施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注销已出具的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上述产品获证企业应将已购买未使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退回标志发放管理机构,经核对后领取退款。
附件: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
质检总局 认监委
附件
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代码 |
对应CCC认证目录类别 |
涉及CCC认证实施规则 |
1 |
矿用橡套软电缆 |
0102 |
电线电缆 |
CNCA |
2 |
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 |
0912 |
信息技术设备 |
CNCA |
3 |
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 |
0815 |
音视频设备 |
CNCA |
4 |
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 |
0816 |
音视频设备 |
CNCA |
5 |
调谐器 |
0803 |
音视频设备 |
CNCA |
6 |
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 |
0810 |
音视频设备 |
CNCA |
7 |
汽车内饰件中的“座椅护面” |
1111 |
汽车零部件 |
CNCA |
8 |
汽车内饰件产品中所有小于基本样品尺寸( |
1111 |
汽车零部件 |
CNC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