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对外贸易管理 > 货物贸易禁止法规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5号 关于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2016年12月31日前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
    发布时间:2016-12-09 17:11:00  来源:  浏览:2763次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对于公告执行之日前已发运、已运抵我口岸的货物,可予以放行。本公告自201612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1231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61209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