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号 关于公布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经营商品范围和数量限制商品清单
发布时间/2018-01-16 18:08:00   浏览/3060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6日 【实施日期】2018年02月01日
【法律类别】大陆-台湾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经营范围》(附件1)和《携带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数量限制商品清单》(附件2)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182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经营范围.doc

    2携带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数量限制商品清单.doc


海关总署

201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