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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 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
    发布时间:2018-04-09 11:08:00  来源:  浏览:2960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9日 【实施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法律类别】出口退税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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