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8号 |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8日 | 【实施日期】2018年10月08日 |
【法律类别】进出口商品检疫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捷克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捷克麦芽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允许捷克麦芽输华。捷克麦芽应符合《进口捷克麦芽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捷克麦芽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