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对外贸易管理 > 优惠特惠与原产地法规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5号 关于变更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相关系统访问地址有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8-12-21 10:39:00  来源:  浏览:2203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5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1日 【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4日
    【法律类别】原产地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关检融合有关工作安排,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启用原产地证书核查系统和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新域名,现公告如下:

    一、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核查访问地址变更为:http://origin.customs.gov.cn。通过访问该地址,可以查询各地海关2016年1月1日以来签发的各类原产地证书相关信息。

    二、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的访问地址变更为:http://ocr.customs.gov.cn:8080。通过访问该地址,可以进行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1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