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号 关于2019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发布时间/2019-01-03 00:00:00   浏览/3044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 【实施日期】2019年01月04日
【法律类别】保障措施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9年1月3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6719.972吨,超过《协定》规定的2019年16077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

2019年1月4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