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0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3日 | 【实施日期】2019年02月13日 |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共和国农业部、卫生部关于菲律宾冷冻水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将《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菲律宾冷冻香蕉、冷冻菠萝和冷冻芒果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