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5号 关于公布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
发布时间/2019-06-26 19:01:00   浏览/2886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5号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6日 【实施日期】2019年06月26日
【法律类别】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5号

关于公布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