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 申报与通关法规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6号 关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启用电子印章
    发布时间:2019-06-28 00:00:00  来源:  浏览:3499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6号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8日 【实施日期】2019年07月01日
    【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快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效能等要求,海关总署对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进行了升级完善,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全面启用各级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等电子印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按照海关总署2018年第121号公告规定,对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直接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看、下载、打印海关发送的加盖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法律文书。

      二、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线填写“满意度评价表”。

      三、在海关作出行政许可相应决定前,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在线撤回该项申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6月28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