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法规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2号 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发布时间:2019-11-27 14:50:00  来源:  浏览:2708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2019年第182号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7日 【实施日期】2019年12月01日
    【法律类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精神,海关总署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批改为备案”2项

      对登记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

      二、“实行告知承诺”1项

      对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口岸区域的“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实施“实行告知承诺”改革。

      三、“优化审批服务”12项

      在全国范围内,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食品、饮用水)核发”“免税商店设立审批”“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保税仓库设立审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

      相关改革事项详细改革信息见附件,办理过程中的具体业务问题,请拨打海关热线:12360。

      以上改革试点事项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doc

    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doc

    3.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涉及公共场所).doc

    4.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doc

    5.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涉及食品、饮用水).doc

    6.免税商店设立审批.doc

    7.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doc

    8.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doc

    9.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doc

    10.保税仓库设立审批.doc

    11.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doc

    12.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doc

    13.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doc

    14.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doc

    15.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doc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7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