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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本国子目注释的通知 (税委会〔2019〕51号)
    发布时间:2019-12-26 10:46:00  来源:  浏览:3641次
    【发布部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字号】税委会〔2019〕51号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5日 【实施日期】2020年1月1日
    【法律类别】商品归类 【效力层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本国子目注释的通知

    税委会〔2019〕51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调整,现将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

    · 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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