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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号 关于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
    发布时间:2020-01-16 11:59:17  来源:  浏览:2648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20年1月14日 【实施日期】2020年1月1日
    【法律类别】中国-澳、新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号

    关于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9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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