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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
    发布时间:2020-01-22 16:21:57  来源:  浏览:2832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12号
    【发布日期】2020年1月22日 【实施日期】2020年1月22日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甜瓜进口。现将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甜瓜,学名Cucumis melo L.,英文名Melon(以下简称“甜瓜”巴西输华甜瓜以下品种商业级果实

    1Amarelo甜瓜Melon, var. Amarelo);

    2罗马甜瓜(Melon, var. Cantaloupe);

    3加西亚甜瓜(Melon, var. Gália);

    4Rami甜瓜Melon, var. Rami);

    5波尔撒甜瓜(Melon, var. Pele de sapo);

    6Dino甜瓜(Melon, var. Dino)。

    三、允许的产地

    巴西甜瓜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和检疫处理设施

    甜瓜果园和包装厂须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食品供应部(以下简称MAPA)批准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审核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须包括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注册名单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30天,由MAPA向GACC提供如名单发生变化,MAPA应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提供给GACC。获得批准注册的名单可在GACC网站上查询。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南美葫芦实蝇Anastrepha grandis Macquart;

    2.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Wiedemann;

    3.大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minor Maskell;

    4.甜瓜绢野螟Diaphania hyalinata (L.);

    5.黄瓜绢野螟Diaphania nitidalis (Stoll);

    6.杰克贝尔氏粉蚧Pseudoccus jackbeardsleyi (Gimpel & Miller)

    7甜瓜黑点根腐病菌Monosporascus cannonballus (Pollack & Uecker);

    8.瓜类细菌性果斑病菌Acidovorax citrulli (Schaad et al.)。

    六、出口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

    1.输华甜瓜果园应建立并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以确保输华甜瓜的有效溯源。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及时清理病瓜、去除枯叶杂草等;执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包括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化学或生物防治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

    2.MAPA需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监测。输华注册果园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MAPA或MAPA授权机构培训。

    3.输华注册果园应保留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和防控记录,并应要求向GACC提供。化学防控记录应包括在生长季节内使用的所有化学试剂的名称、活性成分、施用日期、浓度等细节。

    4.输华甜瓜应来自南美葫芦实蝇的非疫区。MAPA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26号(ISPM26)的原则建立非疫区,由MAPA和GACC共同认可批准。输华甜瓜出口前GACC须派专家赴巴西开展实地评估,以确认南美葫芦实蝇非疫区状态。一旦在非疫区内发现南美葫芦实蝇,非疫区将被暂停资格MAPA应立即通知GACC并启动应急行动计划。当MAPA根除疫情并经GACC认可后,非疫区状态方可恢复。

    5针对地中海实蝇MAPA应建立监测体系在甜瓜的生长季节,利用地中海实蝇性诱剂及黄板监测、结合剖果有效对地中海实蝇进行监测,有效降低地中海实蝇种群密度具体操作见附MAPA须保留监测记录,并应要求向GACC提供。

    6针对瓜类细菌性果斑病菌在甜瓜种植前,应对种子进行检验,确保不携带该病菌。

    1)在甜瓜生长季节,如叶片出现近圆形暗绿色的凹陷病斑或褐色干枯、黄褐色病斑或病斑背面分泌出的白色粘液状菌脓,以及果实上出现小的水浸状病斑或果实腐烂等瓜类细菌性果斑病菌感染症状,应将样品送植物病理实验室进行鉴定分析。

    2)如确定为瓜类细菌性果斑病菌的,则该产地的所有注册果园在本出口季节将被暂停对中国出口,MAPA应向GACC通报有关情况。

    7针对大洋臀纹粉蚧、甜瓜绢野螟、黄瓜绢野螟和杰克贝尔氏粉蚧等有害生物,在甜瓜生长季节应进行田间监测调查从发芽期至收获期,至少每15天监测调查一次,如发现疑似病虫害,需将样品送实验室鉴定分析。果园应当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在生长过程中不发生上述病虫害。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甜瓜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MAPA或MAPA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2包装厂需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并具有防止有害生物再感染措施(如防虫网等)。

    3在加工、包装过程中,须对甜瓜果实通过人工挑选、杀菌剂浸泡、气枪吹扫及洗刷等程序进行处理,以保证不带有昆虫、螨类及枝、叶、根和土壤,并剔除烂果和畸形果。

    (三)包装要求。

    1.甜瓜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和安全卫生要求

    2.来自或需要经过实蝇发生区的甜瓜外包装如有通气孔,则需用防虫纱网覆盖(纱网的网眼小于1.6mm)。包装好的甜瓜应采取适当的保鲜措施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

    3.每个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国家、产地、果园名称或注册号以及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

    4.每个箱子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5.若使用了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15)。

    (四)出口前检疫。

    1.MAPA员进行植物检疫时,应按2%的比例对每批输甜瓜进行抽样,并对0.5%的甜瓜进行剖果检查,以确保其不带有实蝇幼虫。

    2.如果发现地中海实蝇,输华甜瓜项目将被暂停,MAPA将与GACC协商相关检疫要求修订事宜。

    3.如发现任何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将暂停果园包装厂输华资格,直至MAPA或MAPA授权人员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GACC。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MAPA或MAPA授权人员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栏中以英文注明:THIS BATCH OF MELONS COMPLIES WITH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BRAZILIAN MELONS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ANY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巴西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不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MAPA应在贸易开始前,向GACC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中方备案核查。

    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甜瓜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 核查进口甜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 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第六条第(五)规定。

    3. 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第六条第(三)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甜瓜GACC允许进口水果口岸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甜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或包装厂,则该批甜瓜不准入境。

    2.如发现南美葫芦实蝇地中海实蝇和瓜类细菌性果斑病菌等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同时,GACC将立即通报MAPA,要求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向中国出口甜瓜资格,直至视情况暂停整个项目。MAPA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GACC将根据对MAPA所采取改进措施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

    3.如发现其他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中国未发生的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处理。MAPA应当通知GACC,并将一起调查相关情况。GACC可暂停巴西甜瓜输华项目,直到再次完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八、回顾性审查

    双方同意根据3年地中海实蝇的田间监测和剖果检查数据,修订检疫要求调整防控地中海实蝇的相关措施。

    如有必要,GACC将根据巴西疫情发生动态及有害生物截获情况作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与MAPA协商,以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关检疫措施。

     


     

    地中海实蝇监测方案

     

    MAPA须采用必要措施开展地中海实蝇监测,保留监测记录,必要时应要求向GACC提供。如发现疑似的有害生物或实蝇应立即送实验室鉴定,并将监测结果通报给GACC

    一、诱捕监测

    在巴西输华甜瓜产区用人工合成性信息素对地中海实蝇进行监测。

    诱剂种类:地中海实蝇性诱剂。

    诱捕器类型:Jackson诱捕器或其他适用的诱捕器

    监测地点:输华甜瓜种植基地、包装厂和储存冷库周边以及甜瓜集散点、检验检疫场所等。

    悬挂位置:悬挂在离地面适当的高处,注意遮阳,避免受阳光直晒或淋雨。

    诱捕器密度:诱捕器按每10公顷放置2个不足10公顷的果园不少于2个,其它每个监测地点至少设置1个。

    诱捕监测:从甜瓜座果开始,持续到采收完毕后结束。

    诱芯更换:按照产品使用说明更换。

    调查次数: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

    按照诱捕结果,计算FTD值(FTD值即“每天每个诱捕器每种实蝇诱捕平均数量”FTD =目标实蝇捕获头数/天数/诱捕器个数),如果FTD > 0.7时,该果园应采取控制措施,降低地中海实蝇的种群密度。

    二、黄板监测

    所有注册果园需设置黄板诱捕监测实蝇,并配合使用碳酸胺试剂,以增强诱捕效果。

    从甜瓜座果开始,持续到采收完毕后结束。

    每周检查1次。

    每个果园悬挂黄板数量不少于20个,果园面积大于10公顷时,每公顷悬挂2个黄板

    黄板每两周至少更换一次。如表面被植物残体覆盖,应及时更换。

    碳酸铵诱剂应根据制造商规定予以更换,应确保整个生长季节有效。

    每个黄板为一个诱捕器,据此计算FTD值,如果FTD > 0.7时,果园应采取控制措施,降低地中海实蝇的种群密度。

    三、剖果检查

    输华甜瓜采收前1个月开始到采收完毕后结束,每两周随机选取果样剖果检查一次。果样选取数量为每公顷选10个,不足1公顷的果园不少于10个。重点选择畸形、虫蛀果或斑痕果等可疑受害果进行剖果检查。

    如发现有任何实蝇幼虫,MAPA将暂停巴西甜瓜输华项目,并立即通知GACC。MAPA将与GACC沟通,协商相关检疫要求修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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