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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7号 关于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
    发布时间:2020-07-01 08:53:35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2326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77号
    【发布日期】2020年6月30日 【实施日期】2020年7月1日
    【法律类别】海关税法规目录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7

    关于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071日起,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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