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30号 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23 21:44:12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2743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130号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7日 【实施日期】2021年2月4日
【法律类别】加工贸易单耗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30号

(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原批准执行公告

1

HDB/FZ100-2012

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4号公告 

2

HDB/FZ128-2016

纯棉色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3号公告

3

HDB/FZ146-2018

纯棉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2号公告